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智慧城市管理体系建设项目施工
补遗文件02号
致各投标人:
6、△支持部署SDN 方案;7、△支持内置图形化管理功能,可通过纵向虚拟化对于下联设备进行统一管理;
更改为:6、△支持SDN 功能;7、△支持纵向虚拟化功能;8、支持图形化或web管理功能;
2、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中的: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更改为: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项规定 |
3、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 技术方案中的:
技术/设备参数12分 |
3、标注有△的技术参数(共24项)每有一项参数提供国家部委(如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相关部门)或其下属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提供具备CNAS或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0.2分,本小项最高加3分。 4、其他技术参数(未标有☆或△的参数)中每有一项出现负偏离扣0.1分,本项12分扣完为止。 |
更改为:
技术/设备参数12分 |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设备参数(技术要求)得7分。 2、标注有☆的技术参数(共4项)每有一项满足要求或者正偏离加0.5分,本小项最高加2分 3、标注有△的技术参数(共24项)每有一项参数提供国家部委(如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相关部门)或其下属权威机构出具具有该功能的佐证材料复印件或检测报告复印件,或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具有认定资格的单位等出具具有该功能的佐证材料复印件或检测报告复印件加0.2分,本小项最高加3分。 4、其他技术参数(未标有☆或△的参数)中每有一项出现负偏离扣0.1分,本项12分扣完为止。 |
4、将招标文件中推荐中标候选人第3点的内容更改为:
采用综合评估法时,若投标人得分相同,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若评标价再相同时,主观评审部分(含技术方案(10分)和售后方案(8分))得分高的优先;评标价和主观评审部分得分也一样的,由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单个)合同金额最高的优先;评标价、主观评审部分得分和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也一样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中标人。
5、该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更改为2024年7月24日9时30分,其他时间相应顺延。
招标人:峨边彝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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