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太仓市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 JSZC-320585-TCAX-G2024-001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平台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8-15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585-TCAX-G2024-0011
项目名称:太仓市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
预算金额:3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针对太仓市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设计,包括且不限于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交通信息采集系统、交通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等。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全部设计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拟派项目设计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交通工程、机电、计算机相关专业负责人各1人;提供人员名单及近一期社保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或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满足该资质)。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牵头单位,投标以牵头人作为主体。(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3)联合体中单位数不超过2家。(4)联合体牵头单位应负责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成员单位应负责平台功能设计。
文章推荐:
太仓市公安局关于太仓市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的采购公告
太仓市公安局关于太仓市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的采购公告(jszc-320585-tcax-g2024-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