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一期)项目建设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拟对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一期)项目建设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一期)项目建设 合同金额(元):234008762.45 中标供应商:中电科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本次项目变更内容为重点领域专项应用展示子系统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展示和智慧能效应用展示2个功能模块核减。核减金额共计34.74694万元,合同总金额变更为23400.876245万元,最终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经过公开招投标过程,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与中电科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11日签订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一期)项目建设合同(合同编号:CXZX-DSJ-[2021]1213)(以下简称原合同)、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一期)项目建设合同补充协议(合同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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