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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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项目编号 | QD2024DF300065 | 项目名称 | 青岛青铁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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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青岛青铁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常宁路6号地铁大厦1918室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青岛市 |
法定代表人 | 姚国臻 | 成立时间 | 2023-06-30 |
注册资本(万元) | 30000.000000(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 所属行业 | 金融业/资本市场服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70203MACPCXAJ6F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民间资本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职工人数 | 4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股东数量(个) | 4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标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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