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智慧城市运营项目泰兴智慧教育城域网备用线路改造相关设备采购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ZHCY-202301-JT15
泰兴智慧城市运营项目泰兴智慧教育城域网备用线路改造相关设备采购谈判公告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泰兴智慧城市运营项目泰兴智慧教育城域网备用线路改造相关设备采购谈判
1.2采购人:通号(江苏)智慧城市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通号(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泰兴教育安防智慧平台新接入全市中小学教室内监控设备,需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城域网线路传输视频信号,需对现有教育城域网系统进行改造,采购相关设备。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泰兴智慧城市运营项目泰兴智慧教育城域网备用线路改造相关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交货期:根据工程进度情况,以项目部的供货通知单时间为准
2.3交货地点:以项目部的供货通知单为准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至今至少三份同类产品(防火墙)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信誉要求:供应商及制造商未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通号通信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处罚期内;供应商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没有在经营活动中骗取中标或严重违法违纪记录或重大质量问题;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记录;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产品未被国家、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明文禁止投标或禁止参与铁路建设;投标产品近一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若存在有关记录,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应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管理;供应商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所投产品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须提供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发文发证时间以谈判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准;所投产品近一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所投产品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
(6)生产能力要求:满足交货期要求。
(7)其他要求: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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