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 施工 | 归属地: | 云南 昆明市 |
招标人: | 安宁公路分局 | 公告类别: | 竞谈 |
预算: | 140.04万元 | 招标截止日期: | 2025-03-10 |
建设规模: | 安宁公路分局 2024 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含公路日常保养(路 基水沟边坡清理、路面路肩清理、桥梁涵洞保洁)、公路养护维修(路基维修、路面维修、桥梁维修)及交通安全设施增设。 |
招标范围: | 云南燕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桥梁养护甲级资质或具备建设 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具备有效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乙级及以上具有二级(含二级 |
人员资质: | 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必须 注册在供应商),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
业绩资格: | |
企业信用等级: | 信誉要求3.6.1 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 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结果为准);(***.*****.***)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6.3 供应商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 供应商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 消投标资格,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3.7 其他要求: |
公告正文
2025年安宁公路分局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安宁公路分局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一、招标条件裂咨榱(招标编号:YNYG2025-0209)本2025年安宁公路分局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400421.42元,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招标人为安宁公路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安宁公路分局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含公路日常保养(路基水沟边坡清理、路面路肩清理、桥梁涵洞保洁)、公路养护维修(路基维修、路面维修、桥梁维修)及交通安全设施增设。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2025年安宁公路分局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2025年安宁公路分局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供应商资格条件3.1资质要求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1.2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桥梁养护甲级资质或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资质,有较好的信誉和施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尚未根据《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2号)的规定换发了相关养护资质的单位,需具备有效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乙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2021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从成立之日起开始提供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若成立不足一年的或新成立的,须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提供情况说明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原件扫描件。;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4人员要求:3.4.1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且为本单位在职在册员工,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要求:3.5.1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9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5.2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9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6信誉要求3.6.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6.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6.3供应商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供应商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3.7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27日00时00分到2025年03月05日17时30分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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