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管道路老旧路灯整治项目(三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BM-2024-S0385(市网)SDGP370800000202402000973(省网) 2.项目名称:市管道路老旧路灯整治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663300.00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市管道路老旧路灯整治项目,主要内容为老旧路灯及桥梁护栏灯的拆除与安装、原路灯基础拆除及新建、电缆敷设、灌胶式防水分支器的安装、原路面破除及恢复、原绿化破除及恢复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5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5.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5.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7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8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9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不良信用记录(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中国政府采 |
文章推荐:
关于为【开平市锦湖桥定期检测项目】公开选取【检验检测服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