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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采购】 南通崇川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充电桩投资建设运营项目...

· 2022-12-05

项目概况

南通崇川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充电桩投资建设运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5日8: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KJ2022180(GK052)

项目名称:南通崇川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充电桩投资建设运营项目

预算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场地使用权为5年,自正式投入运行之日算起,招标人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中标人在服务期内能完全履行合约并提供优质服务,经招标人考核满意,可在本次服务期满后与其续订合同(续订合同每两年一签),具体视情况而定,合同五年一签。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招标资格要求,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如下:

(1)投标人须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运营项目业绩的企业,须提供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复印件。

(2)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须具备开发打通智泊南通和充电平台交互支付,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附件)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资格后审材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后审材料要求部分。

(7)有关部门对疫情的防控为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可预见和控制的因素,各投标人应实时关注南通的防控标准,并充分考虑相应措施。

请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格要求,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运营项目业绩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联合体最多为两家企业;

(2)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制作在投标文件内;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对投标文件中须盖章部位共同盖章;

(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

(6)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和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25日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2月25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崇川路1号建发集团2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需缴纳保证金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保证金一律采用汇票形式递交,拒绝其他方式递交,并注明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带至现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给代理机构。

保证金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南通市崇川区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用途为:投标保证金;汇款人为:投标人名称。

账 户:南通市崇川区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南通分行

账 号:1111822209100678727

电 话:0513-85609851

保证金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2)履约保证金

①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元),中标人可以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履约保证金保险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

②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凭中标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凭证,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③中标人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招标人凭中标人提交的申请,约定两年后无息退还其中5万元履约保证金,剩余履约保证金一年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④由于中标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招标人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

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模式,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崇川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0516616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北朱家园路28号佳成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0513-85110636,13962996049,139122802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主任

电 话:18051661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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