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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路灯管理所路灯设施、景观设施、高杆灯设施、充电桩设施安装劳务框架采购项目(2023-2026年)招标公告

· 2023-03-02

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

公司广州供电局路灯管理所路灯设施、景观设施、高杆灯

设施、充电桩设施安装劳务框架采购项目(2023-2026 年)

招标公告

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路灯管理

所委托广州竣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单位,就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

术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路灯管理所路灯设施、景观设施、高杆灯设

施、充电桩设施安装劳务框架采购项目(2023-2026 年)进行公开招标。详细内容如下:

一、招标项目信息:

1.1 招标人: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

局路灯管理所

1.2 项目名称: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

电局路灯管理所路灯设施、景观设施、高杆灯设施、充电桩设施安装劳务框架采购项目

(2023-2026 年)

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5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120 日(日历日)。

1.6 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用电与照明公司、路灯所资金,已落实

1.7 预计采购总金额:人民币

4450 万元

1.8 项目最高限价: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劳务承包商进行路灯设施、景

观设施、高杆灯设施、充电桩设施安装的工作任务。本项目共两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 2 个标段,共 5 名中标人,不可兼中。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

参与两个标段的报名和投标,投标人按项目编制 1 份投标文件(同时适用于两个标段),投

标截止时间止,本项目投标人不得少于 7 个。

2.2.1.第一标段:广州市路灯设施、景观设施、充电桩设施安装劳务采购,范围:招标人

设施管辖区域内的路灯设施、景观设施、充电桩设施的安装劳务;招标人承接的其他劳务项

目(不限于本标段区域)。本标段设 4 名中标人,按综合评分排名,本标段第 1 名中标人,

中标比例为 30%,第 2 名和第 3 名的中标人中标比例各为 25%,第 4 名中标人中标比例为 20%。

2.2.2.第二标段:广州市高杆灯设施、充电桩设施安装劳务采购,范围:招标人设施管辖

区域内的高杆灯设施、充电桩设施的安装劳务;招标人承接的其他劳务项目(不限于本标段

区域)。本标段设 1 名中标人,中标比例为 100%。

2.3 标段划分情况:本次招标分为 2 个标段,共 5 名中标人。

2.4 标的物清单:

序号

标的

标的金额

(万元)

最大中

标数量

中标人

中标比

例(%)

标包金

额(万

元)

是否接

受联合

体投标

备注

1

第一标段:广州市

路灯设施、景观设

施、充电桩设施安

装劳务采购

4150

4

第一名中标人

30

1245

第二名中标人

25

1038

第三名中标人

25

1037

第四名中标人

20

830

2

第二标段:广州市

高杆灯设施安装

劳务采购

300

1

第一名中标人

100

300

标的物描述:1、在标段范围内,中标人按有关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的规定标准,包工、

包料、按时保质、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中标人对招标人管理的路灯设施、景观设施、高

杆灯设施、充电桩设施,报刊亭、公交候车亭、通讯设施、交通设施接电设施进行巡查、检

测、调试、安装、修复、清洗、值班、值守、抢修、统计、缺陷处理、设施检查、中压设备

抢修、充电桩及路灯专变设备检修、补漆、零散加灯、小修、报批报建、防盗巡查、GIS 设

备信息现场数据更新、完(竣)工资料编制、电子化移交资料编制等工作。中标人对招标人

承接的专项修复、安全隐患改造、设备迁改、新装建设等其他项目进行协助安装、完(竣)

工资料编制、电子化移交资料编制等工作。工作任务以工单形式由招标人进行布置和确认。

2、工作任务完成后,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工作结果进行安全评估,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后,方

可进行结算。3、中标人需与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

司广州供电局路灯管理所分别签订框架合同。

2.5 承包范围:招标人设施管辖区域内的路灯设施、景观设施、高杆灯设施、充电桩设施

的安装。

2.6 承包方式:

2.6.1.中标人按有关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的规定标准,包工、部分包料、严格落实安全

文明施工措施,按时保质完成招标人下达的工作任务,工作任务以工单形式由招标人进行布

置和确认。工作任务完成后,中标人的工作结果经招标人进行安全评估,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后,方可进行结算。

2.6.2.在标段区域内,中标人对招标人管理的路灯设施、景观设施、高杆灯设施、充电桩

设施,报刊亭、公交候车亭、通讯设施、交通设施接电设施进行巡查、检测、调试、安装、

修复、清洗、值班、值守、抢修、统计、缺陷处理、设施检查、中压设备抢修、充电桩及路

灯专变设备检修、补漆、零散加灯、小修、报批报建、防盗巡查、GIS 设备信息现场数据更

新、完(竣)工资料编制、电子化移交资料编制等工作。

2.6.3.不限于标段区域内,中标人对招标人承接的专项修复、安全隐患改造、设备迁改、

新装建设等其他劳务项目进行协助安装、完(竣)工资料编制、电子化移交资料编制等工作。

2.6.4.结算时,中标人须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6.5.出现以下情况,中标人须服从招标人的区域和设施数量调整:(1)因上级照明管理

机构工作部署,导致标段区域发生变化;(2)因新接收设施或其他原因,导致标段区域内的

实际设施数量发生变化。

2.7 计划服务期:1.自合同生效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止,如本次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

到期前未有新的招标结果。有效期可延长至新的招标结果公布前,但最长不得超过 6 个月。

2.协议期未满,单个标段实际采购金额达到预计采购金额的 120%,提前终止相应标段框架

协议:单个标段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段预估金额的 80%时,可根据招标人(甲方)需求,延

长合同有效期,但不超过半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如: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

所)授权,并提供总公司(总所)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

支机构的授权书。

2

不属于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或由南方电

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且未解冻的。

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0 年-2022 年)的财务年度报告,如 2022 年报告未发布,

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的按成立时间提供财务年度报告。报告

原则上应经第三方审计审核,若无经审计审核应附以投标单位对年报数据真实性负

责的说明书;

2

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承装类五级及以上。

3

至少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A.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B.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C.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

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完成同类工程业绩证明【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

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业绩以竣工报告时间为准】

注:同类工程指路灯设施、景观设施或高杆灯设施维修维护类或工程类的业绩。如

为框架合同,则以建设单位的项目委托书及对应的竣工验收报告为一项业绩计算。

人员资历要求

序号

内容

1

法人代表持有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资格证》(A 类)或安监局颁发的《生产

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合格证书》。

2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作业人员不少于 30 人,其中:需 9 名及以上作业人员必须是投

标人企业的在册员工,并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或特

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高压电工作业)。

3

投标人须委派持高压电工证、低压电工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特

种作业操作证人员、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特种作业操作证、流动起重机司机

(或起重机司机)作业人员证的企业在册员工参与服务本项目,每种至少 1 人。

4

投标人成为中标人后,须在项目合同签订的 1 个月内为参与本项目的全部员工购买

工伤保险。投标人员工参与本项目服务,其个人工伤保险需在有效期内。

5

投标人需要提供投入本项目的在册员工的劳动合同和 2022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一

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新入职员工提供入职时间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的社保证

明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对于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阶段性减免企

业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应提供单位所在地社保费征收机构发布的减免执行期证明

文件,或相关税务部门对投标人向社保费征收机构申报缴费的确认证明文件。减免

期以外的,投标人仍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其他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须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报名和投标,各投标人需在投标函中注明对自己所投

标段中标的优先选择次序。

2

投标人须自有检验有效期至 2024 年 3 月及以上的货车不少于 1 台、自有或租用检验

有效期至 2024 年 3 月及以上作业高度不低于 13 米的高空作业车不少于 1 台,并承

诺投入本项目使用;能自行办理和持有广州市交警部门核发的作业车辆通行证照。

要求:(1)投标人自有车辆的,投标人需提供该车辆的行驶证扫描件(含标注检验

有效期至 2024 年 3 月及以上页)、在交通部门官方网站(http://gd.122.gov.cn)

中该车辆所有人的信息截图,汽车行驶证的所有人必须是投标人。否则视作无效。

(2)投标人租用车辆的,投标人需提供该车辆的行驶证扫描件(含标注检验有效期

至 2024 年 3 月及以上页)、在交通部门官方网站(http://gd.122.gov.cn)中该车

辆所有人的信息截图和车辆租凭合同扫描件。信息截图的车辆所有人为车辆租凭合

同的车辆出租人,车辆租凭合同的车辆租用人为投标人,车辆行驶证、车辆租凭合

同及信息截图的车辆号牌须一致。否则视作无效。

3

投标人成为中标人后须承诺:遵守《广州市地方标准城市道路占道施工交通组织和

安全措施设置(DB4401/T

112.3—2021)》《广州供电局施工承包商安全管理实施细

则》的全部规定,愿意配合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及招标人开展安全资

质审查,同意安全资质审查证明作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及招标人选

择承包商的必备条件之一,同意安全惩处管理的内容、标准,同意广东电网有限责

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及招标人每年发布的承包商安全惩处统计分析报告作为评标参考

指标。

4

投标人成为中标人后须承诺:合同履约过程中,由乙方(中标人)负责的由甲方(招

标人)定义的特级道路、一级道路的工作任务及时处理率为 98%,亮灯率不低于 99%,

市区其他道路的亮灯率不低于 96%。因乙方工作原因,发生考核不达标事件,按照

《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承(分)包商资信管理工作指引(试行)》

(广州用电〔2021〕74 号)的要求处理。(如有新修编的工作指引按照新修编的执

行)。根据道路的重要程度,将道路分为特级道路、一级道路和二级道路,具体如下:

1、特级道路清单

东风路东路、越秀北路、二沙岛、马场路、海清路、海风路、海月路、临江大

道、市委市政府周边及人民公园一带(吉祥路、府前路、应元路、连新路、东风中

路等)、法政路、黄埔大道(至科韵路)、新港路、科韵路、汇景北路、新河浦一

带(含新河浦路)、广州大道中(广州大桥至天河立交路段)、磨碟沙隧道、东濠

涌高架桥、达道路、、寺右新马路、农林东路、农林上路、农林下路、福今路、三

育路、保利天悦周边(阅江路、宸悦路、喧悦西街、喧悦东街、昭悦路、仁瑞大街)、

合群一、二马路、省委西门、北门、珠岛宾馆、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广州会展公园

区域、白云大道南、白云新城、大金钟路、内环路及其放射线、广州大道、广园中

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再滚动调整。

2、一级道路清单

德政路、小北路、环市路、解放路、东湖路、花城大道、金穗路、天河路、天

河北路、猎德大道、冼村路、华夏路各车行隧道、沿江路、滨江路、阅江路、中山

路、新滘路、广州塔及会展中心周边(阅江路、会展路、艺苑路)、机场路、广园

路、同泰路、白云大道、中山大道(至科韵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再滚动调整。

3、二级道路:特级、一级道路以外的道路。

5

投标人成为中标人后须承诺:合同履约过程中,中标人须遵守《路灯管理所养护维

修工作任务单使用工作指引》(广供电路〔2019〕86 号)、《路灯管理所施工承包商

年度履约评价工作指引(2020 版)》(广供电路〔2020〕39 号)、《路灯管理所照明设

备设施巡视管理工作指引》(广供电路〔2020〕74 号)和《路灯管理所养护维修项目

工作量核查工作指引》的通知(广供电路〔2020〕79 号)、《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

明技术有限公司承(分)包商资信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广州用电〔2021〕74 号)、

《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养护维修工作任务单使用工作指引》

(广州

用电〔2021〕73 号)、《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照明设备设施巡视管

理工作指引》(广州用电〔2021〕73 号)、《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养护维修项目工作量核查管理工作指引》(广州用电〔2021〕73 号)(如有新修编的

工作指引按照新修编的执行)

6

乙方(中标人)的劳务人员须自备能安装由甲方提供的运维 APP 软件的移动通讯设

备,并按甲方要求以运维 APP 软件开展工作。

备注:

1.投标人被纳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廉情预警名单或黑名单范围内,

未完成评标的,由评标委员在初评环节予以否决;未定标的,由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议,对

被纳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廉情预警名单范围内的投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

2.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和《南方电网公司供应

商行贿行为记录及处置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

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

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3.如中国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提示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根据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投标人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的通知对其作

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 IP 地址、投标文件的 CPU 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

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 IP 地址、投标文件的 CPU 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

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 MAC 地址一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 https://ecsg.com.cn/)实施电子化招

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提交报名资料,

无须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2 报名时间:2023 年 03 月 03 日 08 时 30 分 00 秒至 2023 年 03 月 09 日 16 时 30 分

00 秒

4.3 获取招标文件流程:供应商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提交报名资料,待招标

代理机构受理确认通过后才可下载招标文件。

4.4 参加报名的供应商须上传以下报名资料:

(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投标人行为规范承诺书。

备注:以上资料均盖章、签名,并彩色扫描生成 PDF 文件后进行上传。

重要提醒: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

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供应商 CA

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

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平台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

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并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办理办理

数字证书。(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流程:登录 https://ecsg.com.cn/后点击注册

按钮进行注册,详见平台注册指引)。

供应商登记及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 转 4。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00。

4.5 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

方式获取。

4.6 本项目按 项目 报名。

4.7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份数与方式

(1)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递交投标文件;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3)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与报价文件均以项目为单位递交。(投标人按项目编制 1 份

投标文件(同时适用于 2 个标段),并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2 个标段同时上传递交

该投标文件,且 2 个标段的平台操作须保持一致,若不一致则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3 年 03 月 03 日 08 时 30 分 00 秒,截止时间:2023 年 03

月 23 日 08 时 30 分 00 秒。

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未完成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办理的单位,为避免耽误投标文件递交,请及早登录

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办理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加密

项目使用)(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投标人 CA 办理指南:初购、到期更新》)。

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参与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3 年 03 月 23 日 08 时 30 分 00 秒

地点: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开标方式:本项目为电子化开标,投标人无需抵达开标现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

投标截止时间,在任何具备互联网环境的地方登陆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插入本

单位合法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签名。

如出现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解密后显示空白或异常)的情形,或由于投标人其他原

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未签名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路灯管理所

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 768 号怡滨大厦

联 系 人:

蓝工

话:

1390223813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竣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 188-190 号南方投资大厦 12-13 层

联 系 人:

林工

话:

15017511249

九、附件

F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投标人行为规范承诺书。

招标人: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路灯

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竣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 年 03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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