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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一期)建设项目(epc)智慧城市(一期)建设项目(epc)(essj-202306qt-002001001)招标公告

· 2023-06-07
智慧城市(一期)建设项目(EPC)(ESSJ-202306QT-00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SJ-202306QT-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智慧城市(一期)建设项目(EPC)已由恩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305-422801-04-01-79387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市孺子牛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恩施市孺子牛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恩施市城区
建设规模:1.州城视频监控、智慧社区平台建设;2.恩施市智慧停车场(站)建设;3.潮汐停车位建设;4.对红江桥至清江桥沿线进行适老、适小、特色夜游街区改造。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实施内容包含本项目达到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和发包人要求的深化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即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深化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设计:在给定的规划方案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项目各类报批、报审、施工、验收、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工作事项及配合服务。采购:按合同约定进行本工程建设所需的设施、设备和工程材料的采购。施工:工程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施工。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及项目移交的全部工作,完成满足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技术资料、竣工图及交档等(含建设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相关电子版文件);配合完成竣工备案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工程总承包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及专业分包的管理责任,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设计及施工的外部沟通、协调工作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以上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交付使用,并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建设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7-01,缺陷责任期2年。
合同估算价:300000000.00元
2.3其他:本项目建设范围内容最终以正式的政府批文为准,上述相关数据仅为暂定测算,潜在投标人应全面考虑、自行承担,招标人及本项目的代理机构等相关单位均不为此造成的所有后果负责,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则视同认可本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承接过至少一项市政工程的设计或EPC或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或项目合同或施工合同。(5)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②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作出承诺);③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④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主要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承诺。(6)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 (7)投标人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网站查询,并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8)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应作出承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确定牵头人,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②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投标;③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3家。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相关事宜。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6月07日至2023年06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06月2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集体议事定标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es.eszggzy.cn/esweb/)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田未明
异议联系方式:0718-8788890
备注:
招标人:恩施市孺子牛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恩施市硒谷路与硒施大道交叉路口往西约100米
招标人邮编:445000
招标人联系人:肖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8971888171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中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龙凤镇三河村(龙凤生态城文澜园)2幢2单元501
代理邮编:445000
代理联系人:田未明
代理联系电话:0718-8788890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3年06月06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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