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蒙阴县法治政府建设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制发《关于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全覆盖的实施方案》,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全县39个县直部门均提报了学习计划,11个乡镇街区将学习范围延伸到村(社区),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覆盖。
(二)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垛庄镇、县交通运输局分别被评为全市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印发《蒙阴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梳理承接上级调整、取消、下放的37项权力事项。按照“宜放则放、灵活下放”原则,综合运用直接下放、委托下放、下放实质性审核权、服务窗口前移等方式,将县级28项行政权力事项、2项公共服务事项调整由乡镇实施,实现县乡同权,极大增强镇街服务能力。扎实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清理了20个县直部门、单位727项政务服务事项,公布第一批免证办事清单,为群众办事创业提供了便捷的服务环境。进一步优化政策兑现流程,公布了第一批457项“免申即享”政策。
(三)加快建设数字政府。搭建“跨省通办”网上政务大厅,将涉及医保、人社、公积金、行政审批等部门的102项高频民生事项服务区域拓展至浙江、陕西、上海等20个省份的40余个市县区,着力解决异地办事难、办事慢的问题。通过视频赋能平台,将雪亮工程、天网工程、应急管理等近8000路视频监控整合到大数据平台,实现了人员聚集、垃圾满溢、河道布控、占道经营等40多种事件的精准识别与预警。搭建多维感知森林防火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构建起高空卫星遥感观测、中空无人机定点巡查、低空防火监控和地面网格化护林防火巡查四位一体的森林防火监测体系,有效提高了综合防控能力。该案例获得了第一届中国新型智慧城市创新应用大赛一等奖并入选《中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百家案例》。
(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修订制发《蒙阴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高政府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印发《关于在全县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实施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改革的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全部下发实施方案,明确了机构,确定司法所为合法性审查机构。各县直部门确定政策法规科为合法性审查机构。多措并举建立合法性审查分工责任制、实行好合法性审查档案管理制、合法性审查提级管理制、目录化管理制,全县各乡镇(街道)审查各类文件198件,出具法律意见413条,工作经验被省委依法治省办刊发推广。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免罚清单”改革机制,根据省司法厅发布的《关于印发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要求,在全县执法领域内建立健全免罚清单“四防机制”,推行包容审慎监管,通过完善执法机制和执法流程、规范执法行为,细化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并做好动态调整,积极推进“不罚”“轻罚”清单机制工作贯彻落实,加大对“不罚”“轻罚”清单机制落实工作的专项监督检查。召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会、调度会,推动各行政执法机关相关配套制度不断健全。
(六)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质量和效能有效提升。坚持以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和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重点,全年共收到行政诉讼案件54件,出庭应诉率达到100%。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发展,推动行政复议调解委员会实体化运行,充分运用和解、调解手段,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行政复议受理第一关口,将行政复议调解和解贯穿行政复议办案全过程,通过调解和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6件,兼顾了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七)全力做好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统筹基层网格员、村“两委”成员和镇街包村干部等工作力量,推进县乡村一站式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调解中心建设,高标准打造调解中心,与综治中心、法律服务中心一体运行。组织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员队伍培训。在纠纷易发多发的劳动合同、婚姻家庭、物业服务、金融保险等领域建立专业性联动化解机制,促进矛盾纠纷快速协同化解。
(八)全面提升普法依法治理水平。紧紧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主题,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维护宪法权威,培育全民法治意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促进社会规范建设,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制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意见》,举办大型宣传活动30余场次。开展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共选拔出358名“法治带头人”培养人选、1079名“法律明白人”培养人选。
(九)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紧紧围绕社会治理现代化“蒙阴实践”,整合“数字蒙阴”建设资源,做优做实社会治理中心、群众诉求服务平台、矛盾纠纷调处平台和依法处置维稳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全覆盖,开展“喜迎建党百年维护和谐稳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百千万”基层大走访活动,着力提升村居(社区)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制度建设未能有效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的规范性文件规定较为原则,实际执行中可操作性差;有的领域制度建设滞后,未能及时应对情势变化、及时回应社会改革发展等方面法治需求。二是行政执法工作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与民主法治建设进步和人民群众期待要求相比,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问题。规范行政执法的制度还不够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方法还不够多,行政执法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机制还要进一步完善,效能需要进一步发挥。三是法治政府建设的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不够,没有真正形成运转顺畅高效的闭环责任体系。法治政府建设在综合考核中的占比重还不够高,督促检查力度不到位、效果还不够明显,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对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力度不够。四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业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滞后、品牌化建设不强,高端法律服务人才不足,法律服务业规模化、专业化、精品化发展还需拿出更具吸引力的政策措施。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根据《临沂市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蒙阴县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列举的清单,认真梳理,对60个问题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并及时上报了整改报告。
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2次县委常委会会议、3次县政府常务会议、1次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制定《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县级层面工作责任清单》。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党委政府文件、重大决策合法合规审查率达100%。支持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督促各级办理人大建议63件、政协提案55件。健全县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制度,开展集体学法4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4次。出台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健全权责清单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推进“证照分离”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二)创新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深入开展重大矛盾风险排查化解,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打好诚信政府攻坚战,在更多领域推动建立新型信用监管机制。
(三)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研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及时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适时组织开展决策后评估。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对教育、环保、交通等民生领域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健全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督。及时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五)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挥人民调解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指导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行政机关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推动建立“综合性”“一站式”调解平台。
(六)强化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建立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学法述法、履职情况监督检查制度,健全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积极谋划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蒙阴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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