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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区智慧城市交通新型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智慧充电桩建设二期充电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

· 2024-01-09

温江区智慧城市交通新型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智慧充电桩建设二期充电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温江区智慧城市交通新型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智慧充电桩建设二期充电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 / 标段己由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307-510115-04-01-366855】FGQB-0281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锦城光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锦城光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307-510115-04-01-366855】FGQB-0281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注:若为自行招标则代理机构填/。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内容及规模:涌泉充电站智慧充电桩、光华公园充电站智慧充电桩建设、五医院充电站智慧充电桩,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2.2招标范围:温江区智慧城市交通新型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智慧充电桩建设二期充电设备采购。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培训 、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章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供货周期: 75日历天。

2.4交货地点:成都市温江区。

2.5 质量目标:项目质量达到合格、符合现行验收规范。

2.6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7 项目编码:2307-510115-04-01-366855。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交货地点、规模、招标控制价、供货周期、招标范围、质量标准、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须为

具有生产或销售本标段招标项目标的物的资格及能力;

□其他: ;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 财务要求:

●不提供;

○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5类似业绩要求

○不提供;

●近3年□已完成R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生产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1至3个)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 2020 年12 月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充电桩设备供货业绩;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如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充电桩;(注: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 资格条件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 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具体数量)个。

□如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中排名第一时,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为: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06日起,使用CA数字证书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不见面开标)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1月26日10时00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www.cdggzy.com),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不见面开标)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5.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ggzyjy.sc.gov.cn、www.cd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锦城光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城镇万春东路38号1栋4层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中建滨湖设计总部A区2201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028-82744110

电 话:028-63066651

2024年 01 月 05 日

注:

(1)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清单)约定为项目审批名称(以立项批复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为准)。

(2)如未划分标段, 标段填写为 / 标段,如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

(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应明确本次招标的详细范围和内容;

(4)如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以及投资额(或招标控制价)。

(5)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但绿化工程除外。

(6)招标人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仅限于项目内容、规模、应用类型、生产工艺等方面,且应符合本次工程招标的内容。类似业绩中设置的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的相应指标。类似工程业绩的时限不少于3年;类似业绩个数不得超过3个。

(7)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资格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不得限制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资质类别数量。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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