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 辽宁省数字政府基座标准规范体系项目 ,采购人为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辽宁省数字政府基座标准规范体系项目 。
采购预算金额:806万元(不含税),854.36万元(含税)。
1.2 采购内容
63项标准规范的编制。总体标准规范(术语/指南/绩效考核)的3项规范、数据资源标准规范(目录/数据源规范/一体化数据资源管理系统/公共数据治理/公共数据流通/公共数据安全管理)的24项规范、安全管理标准规范(网络安全管理指南/网络安全技术指南)的10项规范、智慧城市标准规范的3项规范基础设施标准规范的4项规范、应用支撑标准规范的10项规范、项目管理标准规范的1项规范、应用场景标准规范的8项规范。
建设期:24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包,具体划分情况如下:应答人可参与一个或多个标包的应答,只能在一个标包中选(兼投不兼中)。
标包划分 | 标包名称 | 采购内容 | 预算(不含税,万元) |
标包1 | 23项标准规范(借鉴国家经验) | 23项标准规范(借鉴国家经验) | 250 |
标包2 | 40项标准规范(结合辽宁本地实际) | 40项标准规范(结合辽宁本地实际) | 556 |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 应答总价(不含税)最高限价 和应答单价最高限价 , 任一 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
标包1 23项标准规范(借鉴国家经验) | |||
序号 | 服务要求 | 服务细项 | 应答单价(不含税)最高限价,元 |
1 | 总体标准规范 | 1)数字政府 术语 | 48113.00 |
2 | 2)数字政府 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 48113.00 | |
3 | 数据资源标准规范 | 1)数字政府 公共数据目录编制规范 | 80189.00 |
4 | 2)数字政府 公共数据资源 数据元规范 第1部分 人口 | 88207.00 | |
5 | 3)数字政府 公共数据资源 数据元规范 第2部分 法人 | 88207.00 | |
6 | 4)数字政府 公共数据资源 数据元规范 第3部分 电子证照 | 88207.00 | |
7 | 5)数字政府 公共数据资源 数据元规范 第4部分 信用信息 | 88207.00 | |
8 | 6)数字政府 一体化数据资源管理系统规范 第1部分 总体要求 | 80189.00 | |
9 | 7)数字政府 一体化数据资源管理系统规范 第2部分 技术要求 | 80189.00 | |
10 | 8)数字政府 公共数据治理规范 第1部分 总则 | 88207.00 | |
11 | 9)数字政府 公共数据治理规范 第2部分 分类分级 | 88207.00 | |
12 | 10)数字政府 公共数据治理规范 第3部分 采集汇聚 | 88207.00 | |
13 | 11)数字政府 公共数据治理规范 第4部分 数据处理 | 88207.00 | |
14 | 12)数字政府 公共数据治理规范 第5部分 质量管理 | 88207.00 | |
15 | 13)数字政府 公共数据治理规范 第6部分 共享管理 | 88207.00 | |
16 | 安全管理标准规范 | 1)数字政府 网络安全管理指南 第1部分 安全管理制度 | 160377.00 |
17 | 2)数字政府 网络安全管理指南 第2部分 安全管理机构 | 160377.00 | |
18 | 3)数字政府 网络安全管理指南 第3部分 安全管理人员 | 160377.00 | |
19 | 4)数字政府 网络安全管理指南 第4部分 安全建设管理 | 160377.00 | |
20 | 5)数字政府 网络安全管理指南 第5部分 安全运维管理 | 160377.00 | |
21 | 智慧城市标准规范 | 1)新型智慧城市 第1部分 基础要求 | 72170.00 |
22 | 2)新型智慧城市 第2部分 标准体系架构 | 72170.00 | |
23 | 3)新型智慧城市 第3部分 评价要求 | 80189.00 | |
应答总价(不含税)最高应答限价(元) | 2245277.00 | ||
标包2 40项标准规范(结合辽宁本地实际) | |||
序号 | 服务要求 | 服务细项 | 应答单价(不含税)最高限价,元 |
1 | 总体标准规范 | 1)数字政府 绩效考核规范 | 56132.00 |
2 | 基础设施标准规范 | 1)数字政府 电子政务外网 第1部分 升级改造规划 | 224528.00 |
3 | 2)数字政府 电子政务外网 第2部分 管理规范 | 224528.00 | |
4 | 3)数字政府 电子政务外网 第3部分 运行维护规范 | 224528.00 | |
5 | 4)数字政府 电子政务外网 第4部分 IPv6地址规划 | 224528.00 | |
6 | 数据资源标准规范 | 1)数字政府 公共数据流通 第1部分 资产管理要求 | 96226.00 |
7 | 2)数字政府 公共数据流通 第2部分 合规性检查规范 | 96226.00 | |
8 | 3)数字政府 公共数据流通 第3部分 可信流通实施指南 | 96226.00 | |
9 | 4)数字政府 公共数据安全管理规范 第1部分 总则 | 96226.00 | |
10 | 5)数字政府 公共数据安全管理规范 第2部分 数据采集汇聚 | 96226.00 | |
11 | 6)数字政府 公共数据安全管理规范 第3部分 数据传输 | 96226.00 | |
12 | 7)数字政府 公共数据安全管理规范 第4部分 数据存储 | 96226.00 | |
13 | 8)数字政府 公共数据安全管理规范 第5部分 数据处理 | 96226.00 | |
14 | 9)数字政府 公共数据安全管理规范 第6部分 数据交换 | 96226.00 | |
15 | 10)数字政府 公共数据安全管理规范 第7部分 数据销毁 | 104245.00 | |
16 | 11)数字政府 公共数据安全管理规范 第8部分 数据安全事件应急 | 104245.00 | |
17 | 应用支撑标准规范 | 1)数字政府 共性应用 第1部分 统一身份认证系统 | 56132.00 |
18 | 2)数字政府 共性应用 第2部分 电子印章系统 | 56132.00 | |
19 | 3)数字政府 共性应用 第3部分 电子证照系统 | 56132.00 | |
20 | 4)数字政府 共性应用 第4部分 统一密码服务系统 | 56132.00 | |
21 | 5)数字政府 共性应用 第5部分 物联感知系统 | 56132.00 | |
22 | 6)数字政府 共性应用 第6部分 视频融合系统 | 56132.00 | |
23 | 7)数字政府 共性应用 第7部分 知识资源管理系统 | 56132.00 | |
24 | 8)数字政府 共性应用 第8部分 综合平台 | 56132.00 | |
25 | 9)数字政府 共性应用 第9部分 区块链 | 56132.00 | |
26 | 10)数字政府 共性应用 第10部分 视频会商平台 | 56132.00 | |
27 | 项目管理标准规范 | 1)数字政府 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规范 | 633490.00 |
28 | 应用场景标准规范 | 1)数字政府 应用场景 第1部分 建设要求 | 140330.00 |
29 | 2)数字政府 应用场景 第2部分 评价规范 | 140330.00 | |
30 | 3)数字政府 一网通办 第1部分 业务管理 | 140330.00 | |
31 | 4)数字政府 一网通办 第2部分 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 | 140330.00 | |
32 | 5)数字政府 一网统管 第1部分 工作治理 | 140330.00 | |
33 | 6)数字政府 一网统管 第2部分 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 | 140330.00 | |
34 | 7)数字政府 一网协同 第1部分 工作联动 | 140330.00 | |
35 | 8)数字政府 一网协同 第2部分 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 | 140330.00 | |
36 | 安全管理标准规范 | 1)数字政府 网络安全技术指南 第1部分 安全物理环境 | 140330.00 |
37 | 2)数字政府 网络安全技术指南 第2部分 安全通信网络 | 140330.00 | |
38 | 3)数字政府 网络安全技术指南 第3部分 安全区域边界 | 140330.00 | |
39 | 4)数字政府 网络安全技术指南 第4部分 安全计算环境 | 140330.00 | |
40 | 5)数字政府 网络安全技术指南 第5部分 安全管理中心 | 140330.00 | |
应答总价(不含税)最高应答限价(元) | 5047868.00 |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应答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3本项目要求应答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应答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5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集团公司黑名单和辽宁联通黑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应答;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和辽宁联通黑名单的禁入人员不得参与应答 。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 4 年 1 月 1 9 日17时 3 0分至202 4 年 1 月 24 日17时 3 0分(北京时间)。 (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4.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请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站:https://www.cuecp.cn/点击 获取 比选文件(登录-﹥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比选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我要参与-﹥我参与的项目-﹥结算),结算时选择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比选文件,应答人下载比选文件后可参与应答。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0元,售后不退 。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应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 (即应答截止时间): 202 4 年 1 月 2 9 日 9 时 0 0分。
5.2 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 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https://www.cuecp.cn/ 上传递交 。
5.2.1未按时上传电子应答文件的,应答无效。
5.2.2因应答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应答人无法上传应答文件的,或 当电子应答(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应答文件,来检测应答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应答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应答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等操作。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进行唱价,应答人应当登录上述电子招投标平台,准时在线参加唱价,并确认报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 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以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7. 电子招投标要求
7.1应答人须在比选公告要求的 比选文件获取 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站(http://www.cuecp.cn/portal/index.jhtml)完成辽宁联通供应商注册流程(已注册成功的无需重复注册);
7.2应答人须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iPASS服务平台网站(http://ipass.uni-ca.com.cn:7007/selfservice/home.jsp)购买iPASS电子证书(已购买过的无需重复购买,超过有效期的需办理iPASS续费),并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参加本项目应答,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网站首页的《iPASS自助服务平台业务办理指南》。 iPASS服务平台全国统一服务电话:400 0560 010 。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38号
联系人: 李 经理
电话: 18604041948
电子邮件: liyh2070@chinaunicom.cn
合作方门户网站电话:010-67882255-3-8-2
iPASS问题咨询解决电话: 400 0560 010
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话:010-67882255-3-3-2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项目组邮箱:hqs-ettp-man@chinaunicom.cn
9. 公告附件
无
采购人: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辽宁省分公司
2024 年 1 月 1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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