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数字三河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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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100000190206064001001 | ||||||||||||||||||||||||||||||||||||||||
招标内容: | |||||||||||||||||||||||||||||||||||||||||
数字三河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数字三河建设项目 已由 三河市行政审批局 以 三审批投资(2023)5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三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三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数字基础设施、城市大脑、城市智能运行中心 IOC、智慧安全、智慧燃气、智慧森防、智慧水务、智慧综治、政务服务平台、企业互助平台、项目管理平台、万人助企、城市管理、智慧医疗、智慧教育、舆情监控、城市名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能超过2家(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 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 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22 08:30 至 2024-03-28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4-1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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