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航空航天研学实践教育基地项目(一期)设计
项目编号:JLRF-2024-01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航空航天研学实践教育基地项目(一期)已完成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项目代码:2403-220106-04-01-659530),项目业主为长春市文旅影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文旅影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航空航天研学实践教育基地项目(一期)设计;
2.2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95030㎡,总建筑面积36500㎡,新建2栋地上建筑及配套建设园区内室外工程等;
2.3 招标范围:设计工作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期配合。方案设计阶段综合考虑功能业态和航展需求,对总体内容进行策划,为项目建设提供支撑;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
2.5 设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设计任务并出具成果文件;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项目目标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设计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注:1.吉林省住建厅、长春市建委、延边州住建局核发的省级权限审批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自动延续至2024年6月30日。
2.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全部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并需提供2023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投标人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0 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5日上午8:30至2024年3月29 日16:00前,通过CA锁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未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dzhpx/czsc/)。下载时必须使用自己的身份,从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上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潜在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4月17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10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本项目采用电子线上远程开标,线上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和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在开标时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投标单位在中标后,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文旅影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慧城市产业基地一期(长发大厦)(项目)A塔楼7层
联系人:张部长
电话:0431-8058675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锐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繁荣路交汇处我的家园小区4栋2单元204
联系人:郭绍双
电话:0431-82226199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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