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县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 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江华县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 招标人为 江华冯乘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江华县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共规划停车场点位共计153处(其中配置充电车点位121处),拟配建充电桩共1025套,充电桩车位共1357个,新建及提升停车位共计5186个(详见设计图纸)。
2.2项目地点:江华县县城。
2.3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图纸所含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及专业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 调试、施工、质保及运营等工作。
2.4项目建设总工期: 12个月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
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并依法取得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是停车场核心产品(充电桩、高位视频、车牌识别显示一体机、道闸、地磁检测器、智慧城市停车管理平台)及系列设备的制造商,并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能力;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不是核心产品及系列设备的制造商,则须提供上述核心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⑤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2财务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 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
①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 1.4.3 条中(11)~(14)款的情形。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内(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
3.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2.3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5 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3家。
3.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设备集成和招标人选择经销商的项目除外除外)。
3.4 其他要求: 无。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4月10日9时 (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 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5月9日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招标人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网上开标席位 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II 。(请在本标准文件提供的评标办法中选择一种)
8.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评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投标人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
注:( 1)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46-8520930,40099800000。
( 2)本招标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文件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 3)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2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整(¥ 800000.00元),递交形式为:形式一: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账;形式二: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保函);形式三: 不采用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注:投标单位须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永州市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 CA),并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选择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操作,获取对应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如未按要求办理数字 CA的投标单位,影响后期项目投标相关事项的,后果自负。)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江华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的监督,联系方式 0746-2324344 。
招 标 人: 江华冯乘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江华瑶族自治县瑶族大道香樟路 1号
联 系 人: 贺 雯 蒋 柯
电 话: 0746-2492532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华承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天心区芙蓉路一段 758号和庄A区1栋2213
项目负责人: 闵继承 (项目负责人) 郭萍 田华
电 话: 0731-85527027(18674889658)(以上电话均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华承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盖章 )
2024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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