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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沥镇太平片区截污管网修复工程第 3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 2024-04-23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7-440605-04-01-945162

投资项目名称

大沥镇太平片区截污管网修复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大沥镇太平片区截污管网修复工程

标段(包)名称

大沥镇太平片区截污管网修复工程

公告性质

澄清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1226.09万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

主要对太平片区有三、四级缺陷的现状污水管道进行修复,主要包括包含了管道非开挖修复、管道开挖修复,详见图纸及设计说明。

招标内容

大沥镇太平片区截污管网修复工程 3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4(NH)WZ0032

项目名称:大沥镇太平片区截污管网修复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4月23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4月29日上午09:3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根据2024年4月19日发布的《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暂时调整佛山市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的通知》(佛市水利函【2024】46号)文件相关内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与佛市水利函【2024】46号文有不一致的地方,均以佛市水利函【2024】46号文的内容规定为准。

佛市水利函【2024】46号文详见佛山市水利局网站http://fswater.foshan.gov.cn/gonggao/content/post_5950304.html。


二、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不变。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1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 代理机构:广东建勤工程造价

镇源生水处理有限公司 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新城大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

道四路智慧城市指挥中心7楼 大道北 66 号西座三楼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757-85528239 联系方式:0757-86228376


2024年4月23日 2024年4月23日

工期(交货期)

21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6068740.1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企业类型为:供排水_施工类企业),企业状态为允许投标。(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中(类别:供排水_施工类企业)查询的结果为准。) 4.5.1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4.6.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4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5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4.6.6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 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注:(1)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承接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48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相关施工业绩。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4-08 17: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4-29 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4-29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4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4年 4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室206-1)(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2.1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2.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

开标方式

电子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4-29 09:30:00

开标地点: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室206-1)(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源生水处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新城大道四路智慧城市指挥中心7楼

招标人联系人

何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5528239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建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66号西座三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6228376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1253005

发布责任人

广东建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招标条件:大沥镇太平片区截污管网修复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沥字投审【2023】30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源生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大沥镇太平片区截污管网修复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沥字投审【2023】30号 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3.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工程施工期间和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执行《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号)、关于印发《南海区工地围挡(墙)公益广告规范指引》的通知(南宣字〔2020〕22号)等规定的标准要求(如有新文件按新文件执行)。 5.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2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粤公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工程编号:GC2024(NH)WZ0032 11.本项目公告性质:正常,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12.招标监督机构: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联系电话:0757-81253005、0757-86286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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