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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二届中国智慧城市与智能经济博览会城市大脑展区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2022-07-25

项目概况

第十二届中国智慧城市与智能经济博览会城市大脑展区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5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ITC-202230648GC

项目名称:第十二届中国智慧城市与智能经济博览会城市大脑展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第十二届中国智慧城市与智能经济博览会城市大脑展区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展区重点展示“城市大脑+数字化改革”成果,拟以LED屏动态展示我市城市大脑建设成果;以动态+静态图文展示形式展示市级数字化改革总体情况和典型应用场景;以图文并茂形式呈现各区(县、市)数字化改革情况,及数字化应用典型案例;并宣传推广“浙里办”等应用,营造全市共享数改成果良好氛围。

备注:采购需求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5日2022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本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电子加密响应文件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上传提交;备份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前邮寄或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如提供)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8月05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电子加密响应文件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上传提交;备份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前邮寄或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如提供)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2.1、磋商与开标注意事项:2.1.1、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磋商一切费用。2.1.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1.3、响应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2.2、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地 址:海曙区宁穿路2001号市行政中心一号楼B146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姚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184098

质疑联系人:蔡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3825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日湖世茂中心1号楼8楼

传 真:0574-87388460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赟、陈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520541

质疑联系人:夏伟立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2886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采购办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04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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