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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代理]长春市数字治理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共视频工程(第一标段)

· 2024-05-16
[社会代理]长春市数字治理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共视频工程(第一标段)

【信息时间:2024-05-1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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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数字治理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东北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公共视频工程(第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数字治理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共视频工程(第一标段);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非标摄像机改造、交通治理快速路涉及摄像机、管线安装工程及设备后端调试(后端调试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联网调试、角度调试、亮度调试等工作)。拆除电警及卡口摄像机11649台,雷达576台,补光灯2194个,替换电警及卡口高清智能化摄像机5311,雷达95台,配套补光灯10185个;

2.3招标范围:长春市数字治理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共视频工程(第一标段),包含非标摄像机改造、交通治理快速路涉及摄像机、管线安装工程及设备后端调试(后端调试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联网调试、角度调试、亮度调试等工作);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4最高投标限价:10,791,104.87元;

2.5建设地点:长春市辖区内;

2.6计划工期:2024年06月17日至2024年08月06日,共计5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4年之后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16日至2024年05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开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收件邮箱178292483@qq.com;投标人发送邮件后请电话联系招标公司进行确认,联系电话:13578636301)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

(6)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0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5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福祉大路4633号智慧城市产业基地一期A塔楼14层1410室

联系人:乔欣

电话:19990550206

招标代理机构:开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与自由大路交汇垠禄新界701室

联系人:张远

电话:13578636301

八.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驻长春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电话:0431-88907153

长发集团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8609773

邮 箱:ccdggcglb@163.com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生态东街福祉大路长发金融创新中心

邮 编:130000


采购人名称

东北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方法

19990550206

采购人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福祉大路4633号智慧城市产业基地一期A塔楼14层1410室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开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1357863630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临河街与自由大路交汇垠禄新界701室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数字治理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共视频工程(第一标段)

预算金额(万元)

1079.110487

最高限价(万元)

1079.110487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本项目包含非标摄像机改造、交通治理快速路涉及摄像机、管线安装工程及设备后端调试(后端调试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联网调试、角度调试、亮度调试等工作)。拆除电警及卡口摄像机11649台,雷达576台,补光灯2194个,替换电警及卡口高清智能化摄像机5311,雷达95台,配套补光灯10185个;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3.3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4年之后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4-05-16 08:3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将以下要求的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开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收件邮箱178292483@qq.com;投标人发送邮件后请电话联系招标公司进行确认,联系电话:13578636301)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元)

1000

公告期限

5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6-06 09:30

开标时间

2024-06-06 09:30

开标地点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5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张远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13578636301

公开招标 市级信息公开 政府采购 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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