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区 XAQD-0019 宗地市政道路、公园绿地工程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 启动区 XAQD-0019 宗地市政道路、公园绿地工程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 , (项目编号: HXZB2024-X1-00344-00 6 ) ,比选人为 中电信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为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次启动区 XAQD-0019 宗地市政道路、公园绿地工程项目包括:① NG5 、 ED19 、 ED20 等代建道路,共计约 817.369m ;② NC4 东侧及西侧部分便道、 EB3 南侧部分便道,共计约 579m ;③ D02-04-01 地块及 D02-04-04 地块绿地,共计约 711 ㎡。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本次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
本次采购范围为启动区 XAQD-0019 宗地市政道路、公园绿地工程项目的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范围内根据现行验收规范规定、法律法规、检验试验规范规定、设计图纸的所有需要检验、试验的项目,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材料按国家相关规定要求的检验、检测以及施工成品质量检测、原材检测试验、资料归档,并按照国家相应标准及规范进行验收 。
1.2.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3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
1.2.4 质量标准: 合格 。
1.2.5 建设 地点: 雄安新区 。
1.2.6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 CP017 46 物资检测服务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含税)为: 101625.00 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 资质最低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 证书),同时供应商还应满足下列①、②、③条件之一:
①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业务至少包括:见证取样检测);
②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③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应包括:市政工程材料)。
2.1. 4 业绩最低要求: 参选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独立承担过 1 项 试验 检测 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体现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签订双方单位名称、签订双方盖章页等实质内容】,如上述合同关键页无法体现 关键信息 ,则还应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扫描件(需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2.1. 5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名,具有工程类含 以上 专业技术职称。
2.1. 6 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参选。
联合体要求: a.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 2 家; b. 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 比选 公告第 2.2 款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 比选 公告第 2.1.7 项的要求; c. 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若联合体各方均仅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则该联合体合计检测业务范围需至少包括见证取样检测;或者若联合体各方均仅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则该联合体合计检测业务范围需至少包括市政工程材料; d. 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 证书); e. 联合体的牵头人应具有独立承接见证取样的检测能力,其主要设备资产、人员均在雄安新区范围内; f. 联合体各方中若有跨省域开展检测业务的成员,则该成员应视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向河北省住房和建设厅或新区的交通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g.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响应,否则各相关响应均无效。
2.1. 7 其他要求: ①根据新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雄安规建办 {2020}156 号)中见证取样检测工作必须在新区范围内完成,跨地区开展见证取样检测的,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应设有检测场所,该场所应取得资质认定或母公司资质认定涵盖该场所,该场所检测设备、人员应满足独立承接见证取样检测的能力的要求 参选 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时检测单位应在新区建立满足上述要求的检测场所(须提供 CMA 证书或营业执照等能证明检测场所的证明材料,并在 CMA 证书或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中须包含有体现雄安新区分场所地址或注册地址等信息);②跨地区开展非见证取样检测的,应在雄安新区内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检测人员、自有设备、工作场所、技术管理、数据上传等应当符合新区开展相应检测活动的要求;③跨省域开展检测业务的,应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要求进行备案。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 参选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1 年 05 月 29 日起) [ 参选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 ] 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 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19 年 05 月 29 日起) [ 参选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 ] 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19 年 05 月 29 日起) [ 参选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 ] 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6 )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
( 17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限内的;
( 18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评选办法 ,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 4 年 05 月 24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 至 202 4 年 05 月 27 日 24 时 00 分 00 秒 (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 河北雄安新区华望城服务贸易大厦 C2 座 B303 室 。
4.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 获取 比选文件。联系人 及方式 : 宋文华 , 18330108230 , hxzbxaxq@163.com 。
( 1 )单位介绍信及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2 )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参选人不能到现场购买比选文件的,须在联系比选代理机构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上述证明文件扫描件发至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 。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 (即参选截止时间): 202 4 年 05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5.2 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河北雄安新区华望城服务贸易大厦 C2 座 B303 室 。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 .1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电信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雄安新区启动区 融智路 1 号 中国电信智慧 城市 产业园 8 号楼
邮 编: 071700
联 系 人:齐佳
电 话: 19333313184
电子邮件: qij3@chinatelecom.cn
比选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 68 号新合作广场 B 座 14 层
邮 编: 050051
联 系 人:肖建水、吴红亮、楚胜男、宋文华、杨超
电 话: 18330108230 、 13833541788 、 0312-567 8876
电子邮件: hxzbxaxq@163.com
开户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户名: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131080020010210042421
7 .2 异议接收方式
联系人: 宋文华 ; 联系电话: 18330108230 ; 邮箱 hxzbxaxq@163.com 。
比选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 4 年 0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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