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 中电信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雄安定向课题成果第三方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 CICDI-SZCS2024019 ),比选人为中电信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电信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雄安定向课题成果第三方检测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本项目采购内容:
中电信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雄安定向课题成果第三方检测项目,项目围绕开源、开放式交通设施数字化运行管理系统的功能和服务能力、设施异常状态预警时间及准确率、基于车辆数字轨迹的信控优化、示范应用相关考核指标开展测试验证工作。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为 70000 元(不含税),拟中选 1 名参选人,中选份额 100% 。
完工期: 2024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所有测试工作 , 并出具带有 CMA 或 CNAS 认证的成果测试报告。
1.2.2 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最高限价为 70000 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 参选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单项合同 / 框架协议下订单或结算单签订时间或服务起始时间任一时间符合要求即可)至少具备 1 项含税金额大于等于 7 万元第三方测试类项目业绩。
实施经验证明文件要求为:合同双方盖章的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大签页)复印件,如合同为框架协议,则须包含双方盖章的框架协议及订单 / 结算单复印件。
2.1.4 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 )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 CNAS ),且资质范围必须包括功能性测试、性能效率测试。
2.1.5 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本项目标的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参选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6 参选人须承诺对合作过程中获得的任何资料(包括文字及非文字资料)予以保密,如因服务发生泄密事项,参选人承担全部责任。
2.1.7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 参选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1 年 6 月 5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 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19 年 6 月 5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19 年 6 月 5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 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 ,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 17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限内的;
( 18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 年 5 月 31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4 年 6 月 3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 后,通过招投标 - 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 6 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 2024 年 6 月 5 日 9 时 00 分 00 秒。
(特别提示:本比选项目自文件发售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共 5 日,参选人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参选文件编制时间及 CA 办理事项, CA 办理方法及联系方式见本公告 6 参选人注册)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 - 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 ,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 / 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参选人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 CA 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 CA 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 CA 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 证书办理流程 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 -CA 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010-56107929/010-56107880 , 服务邮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 ( CA 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电信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雄安新区融智路 1 号中国电信智慧城市产业园 8 号楼
邮编: 071700
联系人:齐先生
电话: 15530232810
比选代理机构: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楠溪江东街 58 号
邮编: 210019
联系人:高晓勇、衣启亮、潘登、李思雨
电话: 13373119683 、 18865909911
电子邮件: gaoxiaoyong7106_xm.cicdi@chinaccs.cn
户名: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账号: 1259 02095710 1030 0002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 - 采购异议 - 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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