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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凯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智慧城市(数字市政一期)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2022-08-04
新疆凯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智慧城市(数字市政一期)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2年08月04日 20:1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智慧城市(数字市政一期)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2年08月04日 20:1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8月05日至2022年08月12日
每日上午:10:30 至 13:30  下午:15:3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新疆凯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石化街道中兴街830号3楼)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5日 11:00
开标地点新疆凯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石化街道中兴街830号3楼)
预算金额¥33892.54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丽英
项目联系电话17726757765
采购单位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米东区集镇街15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1-3315901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凯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古牧地西路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726757765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智慧城市(数字市政一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凯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石化街道中兴街830号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2220号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智慧城市(数字市政一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389254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智慧城市(数字市政一期)建设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389254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与投标的单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8)其他说明: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5日2022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凯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石化街道中兴街830号3楼)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凯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石化街道中兴街830号3楼)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凯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石化街道中兴街830号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须提供法人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单位开票信息,原件加盖公章一套。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米东区集镇街156号

联系方式:0991-3315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凯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古牧地西路

联系方式:177267577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丽英

电 话:17726757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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