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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美丽两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

· 2024-06-07
项目名称重庆美丽两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项目编号G32024CQ1000083
转让底价1916.44万元披露公告期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06-07披露结束日期2024-07-05
所在地区渝北区所属行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委托会员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张影 / 联系电话:023-63153658 | 部门负责人:- / 联系电话:-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重庆美丽两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两江大道618号
法定代表人黄林注册资本(万元)1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经营规模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5XEAD88H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保科技、物联网、信息技术、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仪器仪表、环保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调试与技术服务;环保设施管理;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建筑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城市园林绿化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工程勘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环保信息咨询服务;环境监测服务;工程劳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计算机软硬件设计、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环境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水环境、固(危)废及土壤的修复治理;环境影响评价;清洁能源、分布式能源和配电网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电力供应(依法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合同能源管理;智慧建筑与智慧城市的建设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40
中科智创(重庆)环保工程有限公司35
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5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4261.4443.55286.85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44751.5236665.828085.7
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04月30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917.1625.85-6.61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41512.5133313.428199.09
2、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1号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经营规模中型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5U62C402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5%持有产股权比例2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500000MA5U62C402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24-05-21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决议文件名称两江产业集团2024年第14次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3、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1916.44万元价款支付方式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股权项目与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40%股权进行捆绑转让,若产生溢价,增值部分按各标的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2、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将交易保证金574万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信息披露期满后第1个工作日24时前截止,以到账时间为准)。3、本项目存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涉及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受让的相关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4、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含原股东)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或原股东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6、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7、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收资本6000万元,其中转让方实缴1500万元,2024年度第3次股东会审议同意标的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减至6000万元,各股东同比例减资。受让方应于股权交割6个月内完成减资程序或将未缴纳部分出资到位。为保证该事项的履行,受让方应在交割之日将标的企业25%股权质押至转让方。若在减资过程中,标的企业债权人要求标的企业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而标的企业清偿、提供担保不能或不足的,由受让方负责清偿或提供担保,保证减资程序完成。(若在签订本项目股权转让合同时,减资事项已全面完成,则取消该条款)8、股权交割及变更登记:自本合同生效且对应股权转让款项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之日起,转让方对应的权利和义务(含标的公司安全、环保等一系列管理责任)转移至受让方;受让方根据重庆联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股权变更手续,双方共同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受让方持有标的公司相应受让的股权,依法享有法律法规和标的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9、股权转让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转让方不再对标的公司承担任何责任,包括股权转让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前公司存在的负债及或有负债。10、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1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交纳金额(万元)574
交纳时间2024-06-06
4、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公告期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5、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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