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城管局数字城管运行服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ACCFZ00552
二、项目名称:长丰县城管局数字城管运行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政通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安和路21号1.4.5幢502室
中标金额:伍佰柒拾万元整(¥57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长丰县城管局数字城管运行服务
服务范围:长丰县数字城管覆盖区域约50-70平方公里范围(具体面积以系统网格及数据普查测绘成果为准);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内容;
服务时间:1年。年度合同完成后,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2年)。续签合同不得改变原合同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人员数量、合同价等实质性内容;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光友,孙本忠,王红,方辉,金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2.金额:4.012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联系电话:0551-6272338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66660023【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一、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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