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 | 接送职工上下班通勤车结果公告 | | 撰写单位: | 辽宁万众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5-05-27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799-00087 二 、 项目名称:接送职工上下班通勤车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接送职工上下班通勤车 供应商名称: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虎跃环渤海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滨海新区天王路56号 中标(成交)金额:1,024,500(元) 评审总得分:94.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接送职工上下班通勤车 服务类 名称:接送职工上下班通勤车(C15039900其他城市交通服务) 服务范围:通勤服务需提供5台51座位以上燃油客车,3台45座位以上燃油客车。 服务要求:一、技术状况 1、供应商应提供技术状态良好的车辆,提供与车辆相符营运的有效行驶证,保险证,整车合格证等证件。 2、所提供车辆,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标准》,达到当地交通部门验收合格的标准车辆。 3、租赁期内,供应商负责出租车辆的牌照年审、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及配件更换,车辆每行驶10000公里保养维修一次,轮胎每行驶100000公里更换一次,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二、安全需求 1、需配备合格的驾驶员,该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A证、从业资格证,驾龄5年以上。与成交供应商之间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其购买社保1年以上,建立正式劳动合同关系。 2、租赁期内,供应商必须向保险公司投保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交通强制险车辆保险等,并承担全部保险费用,如供应商未向保险公司投保以上险种,致使发生保险事故后无法向保险公司要求赔付,则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发生保险事故由供应商负责索赔事宜。 三、运营需求 1、必须按照采购单位规定的线路、时间提供通勤服务,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如因交通施工或其他原因需要变更,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同意。乙方因行车线路、站点、时间原因出现两次有效投诉,甲方有权取消本线路租车合同。 2、在服务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可根据乘车人数变化与采购单位商量,对车型、车辆数量进行调整,结算时按调整后结算。 3、供应商应保证通勤车辆的正常运行,早上到达通勤单位时间:8:20,下午通勤单位发车时间:16:30。乙方不能提前或延误发车,因气候、路阻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时间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驾驶员因服务态度等原因出现两次有效投诉,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当日班次租车费用。乙方不得安排该驾驶员执行甲方通勤任务,并及时更换驾驶员。 4、若车辆出现机械故障或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收到扣留,乙方须尽快派遣救援车辆,甲方不再另行承担费用,若救援时间超过30分钟,则甲方有权拒付上述车辆当日通勤班次租车费用。 5、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交通意外,通勤车辆行驶途中及上下站点停靠时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甲方乘车人员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乙方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赔偿和处理。 6、租赁期内,采购人承租的车辆进行常规维修过程中,供应商应及时为采购人提供同种、同质车辆供采购人正常使用。否则,采购人有权扣除此期间租金。 7、应严格要求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礼貌服务。驾驶员服务 服务时间:以合同约定的服务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取1+1模式,在预算不变且服务标准不降低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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