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自行采购项目《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务云平台和大数据中心ITO服务项目》于2022年9月30日局领导班子会议审定通过,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项目续签结果公告如下:
我单位拟与以下供应商续签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务云平台和大数据中心ITO服务项目,供应商名称及其项目金额情况如下:
确定的供应商名称 | 成交价格 (万元) |
深圳市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 65.9 |
经我单位第21次局领导班子会议审定,鉴于该公司合同期内履约评价为优,履约评价与续签合同于公示期间无异议,确定与深圳市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续签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务云平台和大数据中心ITO服务项目合同,续签合同有效期为一年,项目金额为65.9万元。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以上结果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有关单位和有关个人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和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提出意见,我单位投诉电话:28336701。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投诉电话:28333287。
2022年10月10日
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务云平台和大数据中心ITO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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