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4-210381-00051
二 、 项目名称:海城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拓展促进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西柳服装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广告推广项目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4年05月21日 09时40分03秒
废标情形:其他,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001包流标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辽宁省出口商品展示展销中心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隆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海城市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感王镇镇区新市场
中标(成交)金额:1,258,712.98(元)
评审报价:1132841.682(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辽宁西柳服装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联网信息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供应商名称:海城融汇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政府西路1号
中标(成交)金额:2,981,000(元)
评审报价:26829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辽宁省出口商品展示展销中心项目
服务类
名称:海城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拓展促进项目(C11990000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1)装修改造部分:原踢脚线拆除、原门头铝板等拆除、原棚面喷黑漆、重新做不锈钢踢脚线、门头铝板、墙面大白乳胶漆、做玻璃地弹门等工程 2)隔墙部分:隔墙面积1547㎡ 3)照明部分 4、照明工程中由于工程需要进行二次设计,因此依据本次图纸结合建设单位认证单价进行计价,具体内容如下:灯带 6.2m ;长条灯230m;格栅平板灯0.6*0.6 15套 ;平板灯1.85*0.8 15套 ;吊灯 31套;轨道射灯 556套;LED显示屏(含支架);定制亚克力发光造型灯60mm厚*100mm宽*2300mm长 456个;定制亚克力发光造型灯60mm厚*100mm宽*67980mm长 4个;定制亚克力发光造型灯60mm厚*100mm宽*78750mm长 4个;菱形灯1205*1005mm 92个;地贴9440*945mm 30个;指示贴1800mm*320mm 72个;地贴4720*945mm 32个;地贴1370*1050mm 36个;发光亚克力字( ≤1.0m2)4123个; 发光亚克力字( >1.0m2) 184个;北厅中心柱子及北厅外柱子四面外包无边框卡布灯箱 180㎡;三面亚克力通体800*800 12个;拆除并重新安装原始材质logo 1个;1700*1700*100铁板焊接字 12个。
服务要求:3. 工期要求:2024年5月24日开工至2024年8月24日竣工,92日历天; 4.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5. 适用规范和标准 5.1 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 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承包人应书面要求监理人予以澄清,除监理人有特别指示外,承包人应按照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5.1.2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 6. 安全文明施工 6.1 安全防护 6.1.1 在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9.2款的约定履行其安全施工职责。 6.1.2 承包人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现场)设立、提供和维护并在有关工作完成或竣工后撤除: 6.1.3 安全文明施工的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对其由于安全防护专项费用和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服务时间:2024年5月24日开工至2024年8月24日竣工,92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辽宁西柳服装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联网信息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服务类
名称:海城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拓展促进项目(C16010302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服务范围:符合海城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拓展促进项目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符合海城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拓展促进项目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符合海城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拓展促进项目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符合海城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拓展促进项目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段勇富、梁鑫、张丽娜、孙晓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西柳服装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广告推广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辽宁省出口商品展示展销中心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辽宁西柳服装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联网信息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海城市商务局本级
地址: 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86号
联系方式: 0412-360564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海城市政务服务中心(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
联系方式: 0412-3618811
3. 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栾岩验
电 话: 0412-3618811、 0412-3618028
十、附件
采购文件: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辽宁省出口商品展示展销中心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隆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辽宁西柳服装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联网信息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供应商名称:海城融汇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