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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低空政务巡检服务应用示范一期项目建设服务单位采购(第二次)磋商公告

· 2025-05-26

磋商公告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分所广元市数字经济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广元市低空政务巡检服务应用示范一期项目建设服务单位采购(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的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WUEECG202509125/XJSGY-2025-130-2

2.采购项目名称:广元市低空政务巡检服务应用示范一期项目建设服务单位采购(第二次)

3.采购人:广元市数字经济集团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分所。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预算金额¥1,0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肆元整)。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旨在通过5G、大数据、人工智能(AI)、物联网(IoT)等前沿技术,构建广元市中心城区的多维感知立体防控体系,提升交通治理水平,优化社会治理体系,增强应急响应能力,推动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将利用GIS技术、卫星定位技术、无人机低空遥感技术,结合固定式无人机巡检系统、巡查成果管理系统及成果展示汇报系统,实现交通数据的汇总、分析和可视化展示,提升道路巡查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区道路的智能化管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项目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jyxx/transactionInfo.html)、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http://www.gyggzyjy.cn/ggfwpt/subpage.html)、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http://swueecg.com/#/index)、广元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gy.swueecg.com/#/index)、《广元日报》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以广元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供应商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项目公告期及报名时间:2025年5269:00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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