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北片区数字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物资采购( 二次 )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阳市宛北片区数字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物资采购 已由 南阳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批复文号: 宛发改审批〔 2025〕2号 ,项目代码: 2306-411300-04-01-154992 ,招标人为 南阳市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代理机构为 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南阳市宛北片区数字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物资采购(二次) ;
2.2项目编号:C4113011301001517
2. 3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2. 4 建设地点:位于南阳市卧龙路 (车站路-滨河路)、卧龙路(滨河路-北京大道)、工业路(张衡路-滨河路)、七一路(文化路一人民路)、明山路(医圣祠路-光武大道)、明山路(杜诗路-信臣大道)、如意路(仲景路-南独山大道)、文化路(工业路-滨河路)、南泰路(南都路-独山大道);
2. 5 招标范围: 本项目 采购清单 及招标文 件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 6 质量 要求 : 合格;
2.7标段划分 : 1个标段
一标段:物联网城市家具、充电设施等采购 。
2. 8交货期 : 30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近 三 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2 2 年度 、 202 3 年度 、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 3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https://credit.henan.gov.cn)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 5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 6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 ,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nanyang.gov.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诚信库注册过程无需人工审核,所有资料提交后即可备案通过,并对外网公示。
4.2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 Ca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诚信库 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 /CA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 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交、保证金减半提交、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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